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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美國Stella獎 [打印本頁]

作者: 999    時間: 27-5-2008 11:36     標題: 美國Stella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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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美國!

美國有個史特拉 (Stella) 獎,每年頒給最成功也最荒誕的訴訟案的原告律師和白癡陪審團。 
史特拉獎以 Stella Rebecca 命名,她今年八十一歲,曾因邊開車邊喝熱咖啡而燙了腿,成功告贏麥當勞而得到百萬賠償。


2002 年入選的案子有:


一、德州奧斯丁

有位叫 Catherine Robertson 的婦女告贏一家傢俱店,得到七十八萬美元的賠,原因是她在該傢俱店內奔跑時,被一小孩絆倒而扭傷了腳關節,店員沒有制止小孩在店內玩耍。

該小孩不是別人,正是她的兒子。


二、洛衫磯 

一位十九歲的青年 Carl Truman 得到七萬八千元外加醫療費用的賠償,因為他的鄰居開車壓過他的手。

為什麼會發生?

那位鄰居開車時,沒有注意到這位青年正在偷他汽車輪胎上的車蓋。


三、賓州 

有位笨賊名叫 Terence Dickson ,他在一家住宅行竊,當他試圖從車庫離開時,車庫的自動開門裝置壞了,門打不開,而回到房屋的門又關上鎖住了。

不巧屋主在外度假,於是 笨賊被困在車庫達八天之久,只靠一罐可樂和一袋狗食度日。

義憤填膺的他怒告屋主的保險公司,贏得五十萬元賠償。


四、阿肯色小岩城

有位 Jerry William 屁股被隔壁鄰居家的狼狗咬傷。

狗為何咬他? 

因為他拿BB 槍不停地打牠,激怒了牠。 …… 這真的超白癡! 

法庭判決鄰居賠他一萬四千五百元,再加醫療費用。


五、費城

一家餐館輸掉官司,被迫付給一位來自賓州蘭卡斯特的 Amber Carson 十一萬三千五百元,因為地上溼滑跌碎尾骨。 

地上為何會溼滑? 

因為大約 30秒前,她因爭吵而將飲料潑向男友。


六、德拉瓦州克雷蒙

一位小姐 Cara Walton 為了逃避三塊五的門票,想從廁所的窗戶爬進一家夜總會,結果摔倒跌破兩顆門牙。 

結果她告贏了夜總會得到一萬兩千元,加上補牙的費用。


七、最後得獎的最有名的案子是奧克拉荷馬的 Marv Gresinski 先生。

該天才買了一輛嶄新的 32 呎長的旅行車(有床、有廁、有廚房的 Motor home )。 

在回家的高速公路上,他把自動駕駛定在 ffice:smarttags" />70英里 的時速,就離開駕駛座到後面去煮咖啡了,最後當然出了大車禍。

幸好該位老兄還活著,並且狀告該車製造廠,而得到 175 萬元賠償外加新車一輛, 理由是車子的說明書上沒有說,不可以離開駕駛座到後面去煮咖啡。


案子過後,該製造廠真的把這一條加在說明書上了。 


天哪!這是什麼國家? =.=


作者: monoakira    時間: 27-5-2008 11:49

美國法制=白痴


作者: celia    時間: 27-5-2008 12:52

哈!咁都得?!咁美國判決既人真係有問題,要檢討下啦


作者: 999    時間: 27-5-2008 13:27

引用:
原帖由 monoakira 於 27-5-2008 11:49 發表 美國法制=白痴

其實重點在立法精神,及演譯解釋權


作者: 999    時間: 27-5-2008 13:29

引用:
原帖由 celia 於 27-5-2008 12:52 發表 哈!咁都得?!咁美國判決既人真係有問題,要檢討下啦

陪審團o既价值觀都要檢查下??!!


作者: celia    時間: 27-5-2008 13:52

引用:
原帖由 999 於 27-5-2008 13:29 發表 陪審團o既价值觀都要檢查下??!!

 

咁樣如果演變到殺左人之後,匆忙逃走既時候撞左落一間商店既招牌度,受左傷,咁咪又可以賠償?咁真係大件事


作者: 999    時間: 27-5-2008 14:07

引用:
原帖由 celia 於 27-5-2008 13:52 發表   咁樣如果演變到殺左人之後,匆忙逃走既時候撞左落一間商店既招牌度,受左傷,咁咪又可以賠償?咁真係大件事

而商店o既老闆,就係被害人,唔知點判呢?唔通被害人家屬要坐牢????!!!

好多惡人先告狀!!!


作者: celia    時間: 27-5-2008 14:15

引用:
原帖由 999 於 27-5-2008 14:07 發表 而商店o既老闆,就係被害人,唔知點判呢?唔通被害人家屬要坐牢????!!! 好多惡人先告狀!!!

 

呢D咁表面死板既判決真係有問題

 

都要在合理既情況下判勝數先得假


作者: 999    時間: 27-5-2008 15:52

引用:
原帖由 celia 於 27-5-2008 14:15 發表   呢D咁表面死板既判決真係有問題   都要在合理既情況下判勝數先得假

合唔合理,在律師影响下的陪審团上.

法律上合唔合法,视解釋權在法官的手上.


作者: 拾實什習窄炸集    時間: 27-5-2008 21:44

Don't forget there are a lot of white pig...
作者: celia    時間: 27-5-2008 23:42

引用:
原帖由 999 於 27-5-2008 15:52 發表 合唔合理,在律師影响下的陪審团上. 法律上合唔合法,视解釋權在法官的手上.

 

唔怪得要頒獎~呢D判決真係可以攞獎!


作者: 聰洛多薩比    時間: 28-5-2008 13:31

呢篇文章我睇過囉...

又令我諗起另一個笑話...

A係男人...B係唔同國家既女人...

 

A唔覺得扯爛左B條裙...

A: 對唔住...

B係美國人: 呢張係我律師既咭片...

跟住B就記低哂A既個人資料得走左...

 

A唔覺得扯爛左B條裙...

A: 對唔住...

B係香港人: X$#%CA!*&^...

一輪咀既粗口爆出...

 

A唔覺得扯爛左B條裙...

A: 對唔住...

B係英國人: 唔緊要...先生可唔可以借你件衫比我遮一遮呀???

跟住B就好有儀態咁用扣針扣返住條裙...

 

A唔覺得扯爛左B條裙...

A都講唔切對唔住就比B一個背負投撻向地...

B係韓國人: 你知唔知我係跆拳道黑帶黎架???

 

A唔覺得扯爛左B條裙...

A: 對唔住...

B係法國人: 唔緊要...不過你要點補償我既損失呢???不如請我飲杯野...

跟住就好浪漫咁去了解裙以下既事...

 

A唔覺得扯爛左B條裙...

A: 對唔住...

B係日本人: 未比錢就先驗貨喇???

 

其實證明左唔同地方既人會有唔同既風俗架...

(以上笑話純屬搞笑...如有冒犯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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